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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干股以及国家工作人员收受干股是否构成受贿罪
刑事治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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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建雷
上海匡道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劳动人事 婚姻家庭 民间借贷 公司创业
视频内容介绍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点(1)干股是指未出资而获得的股份。(2)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收受请托人提供的干股的,以受贿论处。(3)不以登记为受贿罪的前提条件:进行了股权转让登记,或者相关证据证明股份发生了实际转让的,受贿数额按转让行为时股份价值计算,所分红利按受贿孳息处理。股份未实际转让,以股份分红名义获取利益的,实际获利数额应当认定为受贿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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