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分情况讨论。1、若房子是由房款出资方全款购买,登记产权人为出资方,那么房屋妥妥的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另一方一分钱也分不到;2、房屋登记产权人为夫妻双方,如果是婚前取得产权证,那可以视为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如果没有建立婚姻关系,法院一般按照彩礼纠纷的处理原则判决;如果是婚后取得产权证,那就是一般的赠与,为夫妻共同财产;3、登记产权人为对方。如果是婚前取得产权证,没有特殊情况下,也可以按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处理,如果是为了规避限购等政策,按“借名买房”的原则处理,一般不支持返还,婚后取得房产证的,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参考法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1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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