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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第278条规定,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法院主持制作的刑事和解协议民事部分之法律效力应当与民事和解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刑事和解协议被告人不履行,刑事和解协议被害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解答律师:秦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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