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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是否先行进行调解?
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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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建雷
上海匡道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劳动人事 婚姻家庭 民间借贷 公司创业
视频内容介绍

根据《婚姻法》32条,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后,通常会在征得当事人双方同意后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必须双方自愿,不得强迫。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如果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坚持不愿调解的,人民法院会及时判决。离婚案件当事人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席参加调解的,除本人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应当出具书面意见。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民事调解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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