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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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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明磊
上海锦坤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医疗纠纷 民间借贷 合同纠纷 刑事
视频内容介绍

(1)养子女未成年的:养子女未成年的,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2)养子女已成年的: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


《收养法》第二十九条: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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