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专家说法 > 劳动用工
最低工资的适用范围
劳动用工
img 19
img
立即咨询
姚富栋
上海国定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劳动人事 房产物业 民间借贷 合同纠纷
视频内容介绍

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也适用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上海市最低工资适用于本市范围内的企业及与其形成劳动关系的职工及其他劳动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构成特殊劳动关系,应当参照适用三方面的劳动标准1、工作时间。即必须执行法定的劳动者日、周工时制度、休息日制度及延长工作时间制度。2、劳动保护。即必须执行法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标准及发生工伤、职业病劳动者应当享受的待遇。3、最低工资。即必须执行本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规定。


《上海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规定》第3条:本规定所称的最低工资,是指职工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后所在企业必须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6元/分钟

资深律师服务 先咨询 满意再付费
立即咨询

请绑定常用号码,启用服务

该号码将用于您与律师的咨询通话
为保护隐私,该号码将隐藏不向对方显示
获取验证码

已阅读并我同意 《分秒律师服务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