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大连保监局
文 号:连保监复[2006]17号
发布日期:2006-3-31
执行日期:2006-3-31
生效日期:1900-1-1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我司庄河支公司办公场所迁址的请示》(连太保寿[2006]11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庄河支公司营业场所由庄河市黄海大街一段143号变更为庄河市向阳路北端117号伟业商务大厦第5层。
二、你公司收到本批复后,须于10个工作日内持原《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正副本到我局办理换发事宜,并到工商部门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此复
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