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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保监局关于同意设立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衡水中心支公司景县营销服务部的批复

发文单位: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保监局

发布日期:2006-3-31

执行日期:2006-3-31

生效日期:1900-1-1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衡水设立景县营销服务部的请示》(平保产冀分发[2006]14号)收悉。依据《中国保监会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程》,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设立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衡水中心支公司景县营销服务部。

  二、营销服务部的负责人为:王志刚。

  三、营销服务部的营业地址为:衡水市景县景新大街环保局西侧。

  四、营销服务部的营业范围为:

  (一)对营销员开展培训及日常管理;

  (二)收取营销员代收的保险费、投保单等单证;

  (三)分发保险公司签发的保险单、保险收据等相关单证;

  (四)接受客户的咨询和投诉;

  (五)经保险公司核保,营销服务部可以打印保单。

  五、请你公司持此批复到河北保监局领取《保险营销服务许可证》。

  此复

  二00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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