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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保监局关于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设立调兵山营销服务部的批复

发文单位: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保监局

文  号:辽保监寿[2006]12号

发布日期:2006-4-5

执行日期:2006-4-5

生效日期:1900-1-1

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设立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调兵山营销服务部的请示》(民寿辽分发[2006]21号)收悉,根据《保险公司营销服务部管理办法》,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分公司设立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调兵山营销服务部。

  二、核准该营销服务部的营业范围:

  (一)对营销员开展培训及日常管理;

  (二)收取营销员代收的保险费、投保单等单证;

  (三)分发保险公司签发的保险单;

  (四)接受客户的咨询和投诉。

  三、核准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调兵山营销服务部的负责人为秦忠华;核准该营销服务部的营业地址为铁岭市银洲区柴河街一委四组。

  四、你分公司应保证上述营销服务部个人代理人全部持证上岗。

  五、文到后,你分公司须持此批复文件到我局领取《保险营销服务许可证》,该营销服务部应持《保险营销服务许可证》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注册手续,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营业。

  此复

  二OO六年四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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