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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保监局关于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设立金盘营销服务部的批复

发文单位: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保监局

文  号:琼保监复〔2006〕13号

发布日期:2006-4-5

执行日期:2006-4-5

生效日期:1900-1-1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设立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金盘营销服务部的请示》(琼太保产[2006]20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立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金盘营销服务部,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南海大道宝驹广场三楼,负责人:林青。

  二、该营销服务部的营业范围为:

  (一)收取营销员代收的保险费、投保单等单证;

  (二)分发省公司签发的保险单、保险收据等相关单证;

  (三)经省公司核保,可以打印保险单;

  (四)经省公司授权,从事各类险种的查勘理赔。

  三、你公司应持本批复,向我局领取该营销服务部的《保险营销服务许可证》,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工商登记注册手续。金盘营销服务部应在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营业。

  此复。

  二00六年四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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