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保监局
文 号:黔保监财产险〔2006〕22号
发布日期:2006-4-5
执行日期:2006-4-5
生效日期:1900-1-1
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筹建毕节中心支公司的请示》(安邦贵请(2006)28号)、《关于筹建黔东南中心支公司的请示》(安邦贵请(2006)30号)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同意你公司筹建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毕节、黔东南中心支公司,筹建期为6个月。以上两个筹建机构在筹建期内不得从事任何保险业务经营活动,逾期本批复自动失效。
中国保监会贵州监管局
二○○六年四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