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法规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保监局关于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申报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批

发文单位: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保监局

文  号:辽保监中[2006]34号

发布日期:2006-4-4

执行日期:2006-4-4

生效日期:1900-1-1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你分公司报送的《关于申报大石桥市汽车客运站兼业代理人资格的请示》(辽太保寿[2006]4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大石桥市汽车客运站的保险兼业代理资格,许可证编号为21088212143508600,代理险种为意外伤害保险。

  二、你分公司须按照《保险兼业代理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规的要求,认真做好保险兼业代理机构的管理工作。

  三、你分公司须持本批复到我局代为办理领取《保险兼业代理许可证》等相关手续,并将许可证及时转交申请机构,督促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有关变更登记手续。

  此复

  二OO六年四月四日

其他相关法规更多 >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