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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保监局关于同意筹建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定中心支公司的批复

发文单位: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保监局

发布日期:2006-4-8

执行日期:2006-4-8

生效日期:1900-1-1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筹建保定中心支公司的请示》(华保冀报[2006]9号)及补正材料收悉。依据《中国保监会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程》,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筹建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定中心支公司。

  二、机构筹建期限为6个月,在筹建期间不得开办保险业务。

  三、筹建工作完成后,你公司须向河北保监局提交开业申请及相关材料,经核准,方可开业。

  此复

  二00六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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