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保监局
发布日期:2006-4-12
执行日期:2006-4-12
生效日期:1900-1-1
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桥东支行等5家支行申请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请示》(太平寿冀(2006)6号)收悉。依据《中国保监会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程》、《保险兼业代理管理暂行办法》,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核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桥东支行等5家机构的保险兼业代理资格,机构名称见附件。
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桥东支行等5家机构可代理的险种范围是:家庭财产保险、企业财产保险、货物运输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健康保险、人寿保险。
三、请你公司持本批复到河北保监局领取上述5家机构的《保险兼业代理许可证》正副本,并及时发放到相应保险兼业代理机构。
此复
附件:核准的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名称
二00六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