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布日期:2005-3-8
执行日期:2005-3-8
生效日期:1900-1-1
各会员单位:
2005年记账式(一期)国债(以下简称"本期国债")已发行结束。根据财政部财库(2005)30号文通知,本期国债于2005年3月11日起在本所上市交易,证券简称为"国债0501",证券编码为"100501",标准交易单位为"10张",每张面值为100元。回购抵押比例为1:0.95.
请各会员单位做好代码的转换工作,即将本期国债承销商的国债分销代码101649统一转换为"100501".
特此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五年三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