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发布日期:2005-4-1
执行日期:2005-4-1
生效日期:1900-1-1
各会员单位、开放式基金系统参与人:
为适应开放式基金业务发展需要,深圳证券交易所拟于近期通过交易系统开展开放式基金申购、赎回业务。为此,在原《深圳证券交易所数据接口规范》中交易数据接口规范部分,增加了开放式基金申购、赎回业务指令的申报功能,在股份结算接口规范部分增加了一个数据库接口“LOF结算信息库LOFJS.dbf”。同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基金数据接口规范》中增加了“资金清算明细”数据接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交易数据接口规范增加有关开放式基金申购、赎回的业务指令:开放式基金申购、开放式基金赎回、开放式基金申购/赎回撤单,相应的接口规范定义修改如下:
1、委托库SJSWT.dbf
增加开放式基金申购申报记录:WTYWLB=‘IB’;WTWTSL(委托数量)=申购金额(以元为单位);WTWTJG为0;其余字段填相应值。
增加开放式基金赎回申报记录:WTYWLB=‘IS’;WTWTSL(委托数量)=赎回份额;WTWTJG为0;其余字段填相应值。
增加开放式基金申购/赎回撤单委托记录:WTYWLB=‘IC’;WTWTSL(委托数量)=0;WTWTJG(委托价格)=0;该类指令适用于对当天的申购、赎回申报记录即时撤单。
2、回报库SJSHB.dbf
增加开放式基金申购申报记录被接受的回应记录:HBYWLB=‘IB’;HBCJSL=申报金额(以元为单位);HBCJJG(委托价格)=0.
增加开放式基金赎回申报记录被接受的回应记录:HBYWLB=‘IS’;HBCJSL=赎回份额;HBCJJG(委托价格)=0.
增加开放式基金赎回/赎回的撤单回报记录:HBYWLB=‘IC’;HBCJSL≤0,其绝对值=原申购金额或赎回份额;HBCJJG=0.
二、在股份结算接口规范中增加LOF结算信息库LOFJS.dbf,其内容为通过深交所办理开放式基金(含LOF)业务的专用结算数据,仅面向具有开放式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证券商使用。该库目前仅包含开放式基金申购、赎回业务数据,此外,LOF其它结算业务数据仍通过股份结算信息库SJSGF.DBF发送。具体接口说明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数据接口规范》(Ver4.33)。
三、在TA系统开放式基金数据接口规范中增加资金清算明细数据接口,将基金销售人在场内各席位的申购赎回业务和场外业务的清算明细数据合并发送给基金参与人,供基金参与人发送给下属席位和对帐使用,具体接口说明详见《TA系统为深交所场内申购赎回业务增加资金清算明细接口规范的说明》。
四、请从网站www.szse.cn之“规则/指南-技术专栏”处(http://www.szse.cn/main/rules/Catalog_1045.aspx)下载《深圳证券交易所数据接口规范》(Ver4.33)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开放式基金申购赎回业务说明》。从网站www.chinaclear.com.cn之“技术专区-开放式基金-技术资料”处(http://www.chinaclear.com.cn/columnDisplay.do
《系统为深交所场内申购赎回业务增加资金清算明细接口规范的说明》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开放式基金申购赎回业务说明》。
五、请各基金参与人根据相关业务说明和数据接口规范,于2005年4月22日前做好相关技术准备工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将择机组织联网测试,测试事宜另行通知。
六、技术咨询电话: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0755)25918187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结算)(0755)25946080
(TA系统)(010)58598871
特此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二○○五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