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文 号:阳政办发[2005]5号
发布日期:2005-1-6
执行日期:2005-1-6
生效日期:1900-1-1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省营以上企业:
《关于进一步做好治乱减负工作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00五年一月六日
关于进一步做好治乱减负工作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和省治理“三乱”减轻企业负担领导组治乱减负工作部署,推动我市减负治乱工作深入开展,现就我市进一步做好治乱减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领导组机构
根据工作需要,市人民政府决定对市治理“三乱”减轻企业负担领导组成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王舰民 常务副市长
副 组 长:陈继光 副市长
领导组成员:杨晋波 市经委主任
闫 亮 市经委副主任
周素梅 市发改委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郝千文 市财政局副局长
刘文军 市审计局副局长
陈 前 市物价局副局长
郗 昆 市纠纷办主任
赵发明 市交通局副局长
王乃生 市公安局副局长兼交警支队长
杜平华 市民营企业局副局长
王东义 市建设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经委,办公室主任由市经委副主任闫亮兼任, 办公室副主任由市经委产业发展科科长闫晓鹏兼任。
二、工作职责
(一)领导组职责
1、研究制定全市治乱减负工作实施意见及措施。
2、研究处理重大“三乱”案件。
3、定期召集有关成员单位召开工作会议。
(二)办公室职责
1、以邓小平理论、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问题的决定》(中发[1997]14号),根据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的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对治乱减负工作的要求,落实领导组的决定和工作安排,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全市治乱减负工作实施意见及措施。
2、宣传党的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促进政府的执收执罚部门依法行政,杜绝“三乱”现象发生。促进企业提高自我保护意识,自觉抵制“三乱”行为。
3、建立健全治乱减负组织机构,落实工作责任制。
4、开展重点部门和重点项目的专项治理,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规范经营服务性收费。
5、受理企业对“三乱”问题的投诉,组织案件的调查处理。
三、2005年治乱减负工作重点
(一)建立健全各项制度
1、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对现有向企业收取的各类行政性收费项目进行清理,对不合理收费限期取消;对认可的收费项目编制收费项目目录,向社会公开。其它收费,治乱减负办公室视情况进行先审批后收费。
2、对重点企业实现挂牌保护。
3、建立健全“两证、一票、一卡”制度(两证:收费许可证、收费员证;一票:统一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一卡:企业交费登记卡)。
4、建立例会制度。定期巡视、调查,召开会议解决企业反映的问题。
5、建立举报制度。公开设立举报电话、举报箱。
6、建立社会监督制度。聘请社会监督员,组成治乱减负社会监督网。
7、建立公开查处制度。对企业举报的案件、检查发现的案件,要及时进行查处并向社会通报。
(二)做好五项工作:
1、整治和优化企业生产环境,清理整顿行政许可收费,清理、简化年检和报表,抓好重点部门和重点项目的专项整治,清理对企业的乱检查、乱评比、乱培训和强制企业订购书报刊物、音像制品等行为,继续整顿中介服务收费。
2、继续治理向机动车辆乱收费和整顿道路站点,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解决一些地方收费站点过多过密问题,整顿和规范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收费和安全技术检测收费。
3、配合农民增收减负,加大乡镇企业、非公有制企业的治乱减负力度,逐步建立乡镇企业负担监测联系点和监督员制度。
4、把抓典型、抓查处、抓曝光作为治乱减负有效手段,加大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
5、完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政府性集资以及罚款审批管理制度,建立并强化企业负担监测和评议体系,督促、指导企业建立内部缴费监督管理机制,推进企业治乱减负立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