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布日期:2003-11-24
执行日期:2003-12-1
生效日期:1900-1-1
各会员单位:
根据本所《关于开展企业债券回购交易的通知》(上证债字〔2002〕第36号)及《关于按月调整上市债券折算成回购标准券比率的通知》(上证债字〔2003〕28号),现将2003年12月份企业债折算成回购标准券的比率公布如下,请各单位据此加强对企业债存管数量的管理,严格控制“卖空”行为的发生。
本折算比率调整自2003年12月1日起执行。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00三年十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