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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防灾防损工作的通知

发文单位: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文  号:保监发[2004]18号

发布日期:2004-3-16

执行日期:2004-3-16

各保监局,各财产保险公司,中国保险行业协会:

  为进一步加强保险公司的防灾防损工作,提高保险公司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能力和水平,更好地发挥保险业的社会管理功能,现就加强保险业防灾防损工作的有关意见通知如下:

  一、各财产险公司应提高认识,切实抓好防灾防损工作。要根据本公司实际,成立专门的防灾防损领导小组,建立切实可行的防灾防损机制,做到分工负责,层层落实,责任到人。要充分发挥保险业在防灾减损和促进安全生产中的作用,减少和避免灾害事故的发生,树立保险业良好的形象。

  二、各保监局应充分重视,落实好辖区内各财产险公司的防灾防损工作。一要深入调查研究,全面了解辖区内防灾防损工作的落实情况。二要认真检查保险公司防灾防损机制的有效性。三要加强与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协调。四要研究利用公估公司在风险评估和防灾防损方面的专业优势。

  三、各保险行业协会应积极发挥协调作用,创新工作方法,研究制定财产险公司的防灾防损体系建设和行业标准,加强行业防灾防损信息交流与沟通,努力提高各保险公司的防灾防损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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