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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投标办法》的通知

发文单位:无锡市发展计划委员会

文  号:锡计重[2003]5号

发布日期:2003-4-28

执行日期:2003-4-28

生效日期:1900-1-1

各市(县)、区发展计划局,市各有关单位:

  为了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会同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水利部、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审议通过了《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投标办法》(2003年国家计委第30号令)。现将江苏省发展计划委员会苏计法规发(2003)392号文件转发的《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投标办法》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无锡市发展计划委员会
二00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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