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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的通知

发文单位:江苏省发展计划委员会

文  号:苏计法规发[2003]392号

发布日期:2003-4-28

执行日期:2003-4-28

生效日期:1900-1-1

各市计委:

  为了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国家计委、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水利部、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审议通过了《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现予转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国家计委第30号令)

  江苏省发展计划委员会
二OO三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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