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淮安市人民政府
文 号:淮政发[2003]97号
发布日期:2003-6-19
执行日期:2003-6-19
生效日期:1900-1-1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切实加强企业信用管理,推动“诚信淮安”活动的深入开展,促进我市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现就建立企业信用征信制度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营造良好的市场信用环境为目标,以工商系统经济户口管理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纽带,以信息管理为手段,把分散在有关方面的企业信用监管信息汇集起来,初步建立比较全面真实的企业信用信息动态数据库,以方便全社会了解掌握企业信用状况,降低行政监管成本,形成监管合力,提高监管效率,营造“文明诚信”的淮安形象,更好地为全市经济建设服务。
二、信用信息征集范围
(一)工商系统负责征集的信息
1、企业登记注册信息:注册号、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电话、注册日期、发照日期(按月征集)
2、企业注销登记信息:注册号、企业名称、注销日期、注销原因(按月征集)。
3、企业变更信息:注册号、变更日期、变更登记事项(按月征集)。
4、企业违反工商法规被查处信息:行政处罚文书号、注册号、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违法案由、处罚依据、处罚结果、处罚机关、处罚日期(按月征集)。
5、“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确认信息:注册号、企业名称、认定情况、认定年限、认定机关(按月征集)。
6、企业不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需提请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信息:税收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通知书文书号、注册号、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违法案由、处罚结果、处罚机关(及时征集)。
7、未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的企业法人申请注销登记信息:注册号、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申请注销案由、处理结果(及时征集)。
8、已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未办理注销工商登记,继续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信息:注册号、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税务登记注销日期、处理结果(及时征集)。
9、企业重复办理抵押登记,向银行贷款的信息:注册号、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违法事实、处理结果(及时征集)。
(二)税务系统负责征集的信息
1、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信息:纳税人名称、税务登记证号、地址、开业日期(按月征集)。
2、纳税人办理注销税务登记信息:纳税人名称、税务登记证号、地址、注销日期、注销原因。
3、纳税人拖欠税款和涉及偷、抗、骗税重大违法案件信息:注册号、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违法事实、处理结果(按月征集)。
4、纳税人纳税信誉等级评定信息:注册号、企业名称、认定情况、认定年限、认定机关(按月征集)。
5、税务机关在实施税务管理时,发现纳税人未按规定办理工商登记或存在违规违法经营活动的信息:注册号、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违法事实、处理结果(及时征集)。
6、税务机关发现被吊销营业执照的纳税人继续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信息:注册号、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违法事实、处理结果(及时征集)。
7、工商部门提请税务机关核对有关企业纳税方面的信息:注册号、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纳税情况(及时征集)。
(三)金融系统负责征集的信息
1、逃废银行债务及被列入金融违约通报的企业信息:注册号或组织机构代码、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逃废金额(按季征集)。
2、违反金融法规受到行政处罚的企业信息:注册号或组织机构代码、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违法事实、处理结果(按季征集)。
3、违反外汇管理政策规定的企业信息:注册号或组织机构代码、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违法事实、处理结果(按季征集)。
4、信贷信誉等级评定信息:注册号或组织机构代码、企业名称、认定情况、认定年限、认定机关(按年征集)。
(四)海关系统负责征集的信息
1、被确认为AA类、A类企业的信息:注册号或组织机构代码、企业名称、确认期限(按年征集)。
2、拖欠关税企业信息:注册号或组织机构代码、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拖欠关税金额、拖欠时间(按月征集)。
3、未按期履行加工贸易合同的企业信息:注册号或组织机构代码、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超期未报核手册份数(按月征集)。
4、走私违规企业信息:注册号或组织机构代码、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违法事实、处理结果(按月征隼)。
(五)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征集的信息
l、产品免检企业信息:注册号或组织机构代码、企业名称、认定情况、认定年限、认定机关(按年征集)。
2、企业产品获得荣誉称号信息:注册号或组织机构代码、企业名称、产品或服务项目名称、认定情况、确认年限、认定机关(按年征集)。
3.产品质量监督检查不合格企业信息:注册号或组织机构代码、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产品名称、检查时间(按季征集)。
4、被吊销产品生产、制造许可证企业信息:注册号或组织机构代码、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产品名称、吊销时间(按季征集)。
5、企业违反质监法规被查处信息:行政处罚文书号、注册号或组织机构、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违法案由、处罚依据、处罚结果、处罚机关、处罚日期(按季征集)。
(六)法院系统负责征集的信息
1、企业及法定代表人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终审的信息:受理机关、案号、案由、立案时间、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号或组织机构代码、犯罪事实、法律依据、终审结果、终审时间(及时征集)。
2、企业破产案件信息:受理机关、案号、案由、立案时间、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号或组织机构代码、破产申请人、破产原因、破产宣告时间、裁定终结破产时间(及时征集)。
3、涉及企业失信违法行为的民商事案件终审的信息:受理机关、案号、案由、立案时间、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号或组织机构代码、犯罪事实、法律依据(及时发司法建议)(按月征集)。
(七)出入境检验检疫系统负责征集的信息
1、出口产品免验的企业信息:注册号或组织机构代码、企业名称、产品名称、免验期限(按月征集)。
2、产品检验、检测信息:注册号或组织机构代码、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产品名称、检查结果、检查时间(按月征集)。
(八)公安系统负责征集的信息
企业及法定代表人破坏市场经济秩序违法犯罪的信息:注册号或组织机构代码、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违法犯罪事实、处理结果(按月征集)。
三、信用信息征集方式
(一)信息征集手段。各部门的信用信息,应尽可能采取计算机软件方式,实现电子数据格式交流,在计算机协作网正常运作之前,采取格式化电子数据光盘,于每月(季)后20日向淮安工商局报送上月(季)有关信息。在计算机协作网络建成以后,设计计算机比对系统,通过网络适时进行信用信息电子数据的征集。对暂不能进行电子方式征集信息的单位和内容,可采用书面方式。
(二)信息资料的分级管理。信用资料征集的范围以工商部门建立的经济户口为依据,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市属企业的信用资料由淮安工商局征集录人;县(区)属企业、私营企业、独资企业的信息资料由县(区)工商(分)局征集录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无法实行分级管理的,统一由淮安工商局负责征集。
(三)信息资料的整理。整理信息资料应按信息的类型和时间顺序进行。书面资料的整理,应以原件为准,提供复印件的,应加盖提供部门的公章。采取电子数据方式征集的信息应与原始资料信息一致。
(四)信息征集的时间。各类信用信息的征集追溯到2002年度,各相关部门在2003年6月30日前进行首次信息交流。市工商部门在8月底前完成信用资料的整理、录入工作。
四、信用信息分类
企业信用信息分为A、B、C三类:
A类信用信息包括企业审批、准入、变更、注销、企业荣誉等信息。
B类信用信息包括各种行政处罚信息,各种失信信息、司法裁判等信息。
C类信用信息包括企业的经营状况等信息。
五、信用信息使用
(一)书面查询:查询企业信用资料,由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信用监管机构统一受理。查询异地注册企业信用状况,由淮安工商局信用管理机构向该企业注册地工商局信用管理机构查询,企业注册地工商局应当及时提供该企业信用资料。
(二)网上查询:信用信息通过互联网向社会各类组织、个人提供查询。通过互联网对外查询的,仅限于A类信用记录。通过工商系统内部局域网可查询B类信用记录和C类信用记录。
(三)信息共享单位互相提供信息资源。
六、信用信息征集的协调机制
(一)成立领导小组。为加强对建立企业信用征信制度的领导,市政府成立淮安市企业信用征信领导小组。
(二)建立信息联络员制度。
市各有关单位要明确1名企业信用信息联络员,具体负责信用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三)建立定期协调会制度。为及时协调解决信息传输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建立部门之间定期协调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协调会,掌握情况,分析问题,研究工作,确保企业信用制度建设工作协调运行。
淮安市人民政府
二00三年六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