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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河市国有企业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单位:黑河市人民政府

文  号:黑市政字[2003]24号

发布日期:2003-9-7

执行日期:2003-9-7

生效日期:1900-1-1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五大连池管委会,中、省、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黑河市国有企业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集中时间、集中精力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确保年底前完成全市国企改革工作任务。

  二○○三年九月七日

黑河市国有企业改革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快我市国有企业改革步伐,确保按期完成我市国有企业改革工作目标,按照省、市老工业基地改造和国有企业改革工作会议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紧密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原则和范围

  (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省关于加快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和国企改革为契机,以“一调两改”为重点,以“退国有、办民营”为方向,以实现“两个置换”(产权置换为民营、置换职工国有身份)为目标,以引、卖(让)、破、关等为主要形式,把国企改革同引进战略投资者、合理调整产业布局有机结合起来,加速国有资本退出步伐,使国企改制实现资产重组、职工安置、企业稳定和机制转换的目的。

  (二)改革原则

  1.坚持“退国有、办民营”的原则。以民营、私有为改制的主体形式,调整所有制结构。积极鼓励和大力吸引民营企业、私营业主和外地商家参与我市国企改制。除地方铁路、市热电厂等少数几个规模较大、公益性企业推行产权主体多元化,发展为混合所有制企业外,其它国企全部退出国有经济领域。

  2.坚持分类指导、机制转换、增强活力的原则。以分类指导、因企施策为手段,依据每个企业的不同特点,选择恰当的改制形式。适应企业改制的需要,同步推进社会保障、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等相关方面的改革,使之与企业改革相互协调、配套推进,以建立适应市场经济的经营管理机制,完善企业造血功能,增强企业活力和综合竞争能力。

  3.坚持突出重点、稳步推进的原则。国企改革联系面广、牵涉事项多,重点、难点问题在各个企业中存在的差别大,必须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企业及职工的承受能力结合起来,突出重点、先易后难,稳步推进。

  4.坚持国企改革同老工业基地改造相结合的原则。国企改革必须充分利用老工业基地改造的机遇、环境和优惠政策,解决改制的难点问题。

  5.坚持国企改革与维护社会稳定并重的原则。国企改制方案必须经职代会讨论通过,妥善安置职工,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保持社会稳定。

  (三)改革范围

  国企改革范围:工业、商业(含饮食服务)、建筑业、旅游业、林业和外经贸、粮食等部门和行业的全部未改制的国有及国有控股、参股企业,以及其它需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的已改制企业。

  二、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

  (一)工作目标

  规模较小、有一定资产的国有企业,在10月末前完成改革方案及前期准备工作,2003年底前退出国有经济领域,实现民营化;地方铁路、市热电厂等规模较大和多宝山铜矿、市黄金公司、西岗子煤矿、东方红煤矿等资源枯竭、改革难度大、改制成本高的国有企业,制定切实可行方案,明年完成全部改革工作。

  (二)工作重点

  1.引。即引进战略投资主体对国企实施混合所有制改造。对规模较大、困难较多、包袱较重,但又具有一定产业优势和发展前景的国有控股企业,通过引进国内自然人和法人、外商等战略投资者,采取产权转让、增资入股、合资合作等方式实现产权主体多元化或国有股减持,改制为混合所有制。对未改制的黑河热电厂要积极争取金融资产经营公司的介入,实现债权转股权,改善资本结构,在引进投资主体的基础上实行公司制改革,尤其在积极推进县(市)集中供热项目的同时,以引资入股等形式多方筹措资金,构筑母子公司的管理模式。黑河铁路(集团)公司债务高、副业大,要在精干主体,分离副业,减员增效,下岗分流的基础上,对所属工贸企业实行资产、人员剥离,创造条件做好债权方的工作,争取债权转股权,通过大力引进战略投资者寻求企业的战略性重组。对已实行公司制的西沟水电有限公司、黑河双兴木业有限公司的国有股,要通过向战略投资主体出售、转让等方式,达到增资扩股和国有资本减持的目标。市商贸大厦、国际饭店等企业也要在内部机制转换的基础上,引进投资主体进行改制。

  2.卖(送)。即将规模较小,有少量资产或负债率较高的企业采取出售或零价转让方式给社会自然人或社会法人。对包袱较重、生产经营艰难,但产品还有一定市场,能够维持运转的黑河电动工具厂、黑河印刷总厂等企业,采取以售为主,售让结合的形式实现国有资本退出。在卖(送)过程中,要积极借鉴黑河三精药业的改制经验,做到能卖则卖,能转让则转让,通过资产、债务剥离等形式,实现重组发展。

  3.破。即对企业实施政策破产和依法破产。精心组织实施全省10户首批改制破产企业之一的北安庆华工具厂破产工作。紧紧抓住东北老工业基地改造的机遇,对资源枯竭,资不抵债的多宝山铜矿、东方红煤矿、西岗子煤矿、黄金公司等矿山企业,积极争取政策性破产,并利用好国家的政策发展接续产业;对严重资不抵债而又不能享受政策破产的企业,在安置好职工的前提下实施依法破产。

  4.关。即对由于产品无市场、原料无来源,而又长期停产、启动无望的企业关停销号。这类国企规模小、资产少、工艺技术落后、设备陈旧,难以吸引战略投资主体,通过拍卖变现资产形式退出国有资本,实现“两个置换”,对企业实施关闭销号。

  5.开展国企改制复核工作。对改制不规范、国有资本退出不彻底、内部改革不配套的企业,要进行重新复核。按要求进一步重点解决和完善:国有及国有控股、参股企业的国有股权转让退出、股份合作制企业的股权向少数人集中、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及国有职工身份置换等问题。

  全市国有及国有控股、参股企业因行业不同,加上历史原因情况比较复杂,单靠“引、卖(让)、破、关”中的哪一项都难以完全奏效。各地和各有关部门都要参照以上这几种形式推进国企改革工作。工业企业的改革是全市国企改革的重点,把矿山和粮油加工企业列为重中之重,加强领导,集中力量,攻克难关,务求实效。

  三、工作措施

  (一)努力增强对搞好国企改革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我市国有企业由于受体制的影响,包袱沉重,机制不活。如果不下决心加快改革步伐,国有资产将继续在经营亏损中流失,多年积累的债务、人员和企业办社会包袱将越来越重,改制成本将越来越高,原有可维持盈利企业将陷入困境,职工就业和社会稳定问题有可能越来越严重。国有企业已到非抓不可、非改不行的地步。因此,全市上下必须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克服企业经营者怕失去位置、部门怕失去利益、职工怕失去“铁饭碗”的思想,充分认识改革的艰巨性、复杂性和风险性,在广大企业和干部职工中进一步开展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的宣传教育,尤其增强企业职工参与改革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在全市形成新一轮改革高潮。

  (二)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国企改革要同招商引资工作结合起来,牢固树立“不求所有,但求所在”的思想,借助外力求发展。招商引资是国有企业改革的基础,重点是引进战略投资者参与国企改革。所有国有企业都要组成专门班子,定向招商。对市热电厂、地方铁路、多宝山铜矿等重点企业要先招商后改制。要引进一批国内外有实力的战略投资主体,并购重组我市企业,逐步做大做强一批龙头企业。同时,积极引导和扶持民营、私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鼓励民营企业收购、兼并国有企业。私营企业购买国有企业产权,可采取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先租后买或租买结合等形式进行,具体优惠政策可按黑市发[2003]8号文件有关规定操作。

  (三)坚持国企改革的规范运作。国企改革要坚持超常推进与依法有序规范运作相结合,既要打破常规快节奏迅速突破,又要坚持依法办事,规范运作。一是国企改革一定要充分依靠经营者和广大职工群众,改革方案一定要经职工大会或职代会讨论确定,正确处理政府、企业及职工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二是国企改革涉及资产变现,要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下,在资产清查、评估基础上,采取竞价拍卖、招标转让、公示转让等办法进行阳光操作,防止资产流失;三是要严格按照《劳动法》等有关规定稳妥安置职工,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在人员安置、社会保障等方面,要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国有企业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相关政策,可以给予经济补偿,接续好改制企业职工的社会保险关系,建立起行之有效的退出机制,确保改革成功。

  (四)积极搞好社会保障工作。要充分利用国家即将出台的老工业基地改造政策及将我省纳入社保试点的机遇,加大社会保障力度,全力支持国有企业改制。一是企业改制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未就业的职工,个人可接续个体养老保险;到法定退休年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按国家有关政策办理退休手续。二是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按有关政策领取经济补偿金;参加失业保险未重新就业的,按有关政策享受失业保险及有关待遇。三是改制企业遗属及原企业离退休人员死亡后新产生的遗属,统由民政部门纳入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生活费标准不低于原遗属生活补助费标准。四是国有企业改制时发生的欠缴养老、失业保险费、离退休人员交社保实行社会发放以及原国有企业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等问题,采取灵活变通,一事一议的办法解决。

  (五)强化对改革的成本投入和扶持。一是各级政府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对辖区内企业办社会的机构进行分离工作。对涉及分离企业办学校的,要做到先无条件接收,再研究解决费用来源;对企业办医院、托儿所等机构应采取资产人员剥离、出售等多种形式,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逐步实现市场化、社会化;二是企业资产变现安置职工费用不足时,允许利用企业土地变现出让办法安置;三是对改革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评估费、登记费、手续费等,凡是地方政府收费的,一律免收,中介机构的收费,要控制在微利水平;四是对资源型矿山企业,在改革过程中,允许将采矿权价款地方留成部分,用于安置职工;五是多种途径筹集企业改革所需成本,处理遗留问题,确保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要通过资产拍卖变现、政策减免、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及改革净资产收益、政府投入等办法,建立改革成本专项资金,专户存储,确保企业改革成本的投入。

  四、组织领导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国企改革任务重、时间紧、难度大,为保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市国企改革工作任务,成立市国企改革领导小组。

  组 长:张宪军 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战佩山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赵桂英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李 斌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孟祥全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五大连池风景区管委会主任

  胡东胜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刘 君 市人民政府助理巡视员

  成员单位:市委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经贸委、建设局、外贸局、农委、粮食局、林业局、旅游局、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人民银行、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局、国土资源局、审计局、工商局、房产局、公安局、就业局、法院。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经贸委,主任由市政府副秘书长、经贸委主任汪雪帆同志担任,负责综合指导、统一协调全市国企的改革工作。按行政隶属关系,各部门具体负责所属行业国企改革的推进工作。

  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的国企改革工作机构,明确任务、职责和人员,抓好所属企业改革工作。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国企改革要按照行政管理权限,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头组织推进工作。市直重点企业的改革都要明确一名市级领导负责,组成专题推进组,在市直有关部门抽调得力人员,与原单位脱钩,专职抓国企改革工作,各抽调人员所在单位要全力支持,不得拒绝。各县(市)区和各企业主管部门,也要结合本地、本企业的实际情况,明确任务,落实责任。要做到“三落实”、“五摸清”即:落实机构、落实人员、落实责任;摸清企业资产情况、职工基本情况、债务情况、欠发(缴)情况、企业办社会情况。要形成市、县(市)区和部门之间点线面同步启动推进企业改制局面,为正确指导企业改制奠定基础。

  (三)积极协调,合力推进。各地、各有关部门都要支持和配合开展国企改革工作,绝不允许对国企改革设置障碍。财税、外贸、社保、国土、审计、工商、银行、房产等相关部门都要为改革亮“绿灯”,开“直通车”。改革中涉及到利益调整的各方面、各部门,更要支持和配合改革,不能死抱条文,要灵活执行文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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