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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淮南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决定

发文单位:淮南市人民政府

文  号:淮南市人民政府令第90号

发布日期:2003-10-20

执行日期:2003-10-20

生效日期:1900-1-1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规范招标投标活动,经2003年10月15日市人民政府第6次常务会议审议,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淮南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市人民政府令第64号)。

  2003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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