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
文 号:粤发[2003]16号
发布日期:2003-10-9
执行日期:2003-10-9
生效日期:1900-1-1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省第九次党代会、省委九届二次全会精神,加快发展装备制造业,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建设经济强省,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快发展装备制造业是一项重大战略任务
1.装备制造业是为国民经济和国防建设提供各类技术装备的制造业,主要包括金属制品业、通用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通信设备和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业等七大类行业中的投资类产品。具有产业关联度高、产品链条长、带动能力强和技术含量高等特点,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工业化水平与经济科技总体实力的标志,是关系国家、民族长远利益的基础性和战略性产业。当前,我省正处于由轻加工工业为主向高加工工业为主演进的工业化中期阶段,面临从加工基地向制造服务基地转变的艰巨任务,加快发展装备制造业,是我省加速产业和产品结构优化升级、提高国际竞争力和建设经济强省的重大举措,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二、加快发展装备制造业的指导思想、目标和重点
2.加快发展装备制造业的指导思想:以市场为导向,以提高产业和产品的国际竞争力为核心,引进、消化、吸收和自主研发相结合,以信息化带动装备制造业的发展,择优扶强、突出重点、优先发展,不断提高装备制造业在全省工业中的地位,完善装备制造业的设计、制造和系统管理体系,使之成为我省工业发展的主导产业,走适合我省特点的装备制造业发展新路子。
3.发展目标:
(1)总体目标和要求:依托重点企业、重点地区和重点产品,逐步形成以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为龙头,大、中、小企业分工协作的装备制造业组织结构;逐步形成以广州、深圳和佛山为重点地区,珠江三角洲优先发展,带动东西两翼和山区,优势互补、协调发展的装备制造业产业区域布局;逐步形成以具有自主知识产权、高附加值和高技术含量的名牌产品为支撑,具有较强配套能力的装备制造业体系;逐步形成以企业为主体,引进、消化、吸收与自主创新相结合的装备制造业技术创新体制;逐步形成有利于装备制造业加快发展、持续发展的政策体系和综合环境优势。装备制造业保持较快发展速度,支撑和主导我省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使我省成为国家重要的装备制造基地。
(2)阶段目标:到2005年,装备制造业销售收入达到8000亿元,占全省工业的35%左右,年均增长20%;形成一批在国内具有明显优势,并有一定国际竞争力的特色产品,产品总体技术水平与发达国家的差距进一步缩短。到2010年,装备制造业销售收入达到16000亿元,占全省工业的43%左右,2005—2010年年均增长15%;重点产品技术水平接近发达国家水平,拥有一批自主知识产权,形成特色产品优势突出、配套较为完备的装备制造业体系,成为装备制造业大省。到2020年,装备制造业总体研发和制造能力接近国际先进水平,重点产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成为装备制造业强省。
4.发展重点:2005年以前,重点发展轿车及其主要零部件、船舶、集装箱系列产品、数控机床及数控系统、大型石化成套与关键设备、盾构机及大型挖掘机、大吨位液压机械、高层高速电梯、立体停车设备、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成套设备、工业锅炉脱硫成套设备、11OKV等级以上输配电成套设备及关键零部件、电力自动化系统及设备、精密仪器仪表、精密医学成像设备和高档诊断治疗设备、光通信设备、无线通信设备、信息网络设备、电子整机和元器件生产专用设备、集成电路设计与制造、用于装备制造和控制的计算机应用系统制造与软件开发、工业过程自动化系统及设备等产品。2010年以前,重点发展汽车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通信设备制造四大门类。
三、加大产业整合力度,做大做强装备制造业
5.加大装备制造业战略性调整与重组的力度。加快我省装备制造业国有资本向重点领域和重点企业集中。以工程配套、主机配件结合为主要途径,通过股份合作和产权置换等形式,推动装备制造业企业进行跨行业、跨地区、跨所有制的兼并与联合,整合资产、设备、技术和人才资源,迅速发展一批以名牌产品为核心,主导产品优势突出的大型企业集团。省重点扶持20家大型装备制造业企业,享受省工业龙头企业待遇。省重点扶持企业的认定办法由省经贸委牵头制定。
6.加快转换装备制造业企业经营机制。加快我省国有装备制造业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步伐,完善法人治理结构。鼓励国有装备制造业企业引入外资和民营资本,建立开放和多元化的产权结构,积极支持和培育一批符合条件的装备制造业企业改制上市。积极引导和扶持民营企业发展装备制造业特色产品与零部件生产、以各种形式参与装备制造业建设,民营企业发展装备制造业享有与国有企业平等的政策和优惠。
四、扩大国际合作,提高装备制造业对外开放水平
7.充分利用对外开放和国际合作优势发展装备制造业。继续扩大装备制造业国际合作,把引进外资和国外先进技术,作为我省发展装备制造业的重要途径。要办好一批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做大做强一批民营企业、引进一批国内有实力的企业,鼓励这些企业迅速扩大规模和提高竞争力,加快培养能与国际装备制造业对接的本地企业。依托重点建设项目,采取中外企业联合投标、联合设计和制造等形式支持省内装备制造业企业开展国际合作,鼓励技术领先、实力强的外资装备制造业企业依法购并国有装备企业。支持广州市举办装备制造业国际展览。支持、鼓励有条件的装备制造业企业“走出去”,设立境外研发和贸易机构,开展境外投资和承包工程业务。鼓励装备制造业企业扩大出口,积极为企业成套设备出口争取国家买方信贷支持。
8.加大引进大型跨国装备企业和重大装备制造业合作项目的力度。加强跟踪国际装备制造业结构调整和技术转移趋势,积极承接日本、欧美等发达国家和地区新一轮产业结构调整中转移出的装备制造业。通过提供用地和配套资金等方面优惠政策,引导外资投向我省急需发展的领域。要以装备市场需求为基础,以项目合作为主要手段,集中力量引进一批对我省装备制造业技术水平有重大提升作用的大型合作项目,以及一批实力雄厚、带动能力强的著名跨国装备制造业企业,吸引跨国装备制造业企业到广州、深圳等地建立研发中心、管理营运中心和地区总部。著名跨国装备制造业企业和重大装备制造业合作项目的引进,可由政府出面组织协调,提供包括协助组织银团贷款和贷款贴息在内的各种支持和政策优惠。
五、增强装备制造业研究开发与成果产业化的能力
9.以引进、消化、吸收与自主创新相结合为主要技术来源。省计委、省经贸委、省科技厅、省外经贸厅等部门要加强对引进工业技术项目的引导管理,推动引进技术扩散和产品的国产化,对企业消化和吸收先进技术提供资金支持。定期发布先进技术装备产品目录,指导企业采购国产设备,限制重复引进。积极推进工业设备以产顶进和进口替代,促进装备制造业在消化吸收的基础上进行创新,提高自主开发能力。组织对行业共性、关键性、前瞻性技术进行联合攻关和开发,逐步形成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协同创新机制。着力推广和应用信息化手段进行研发、工艺设计和生产经营管理,提升装备制造业的集成化、自动化和智能化水平,实现跨越式发展。
10.建立社会化的技术支持体系。支持重点装备制造业企业普遍建立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和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有条件的应建立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和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支持有条件的城市建立企业化的技术装备设计研究和工程分析与测试机构,加强企业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的合作。重大工程研究开发项目和高新技术开发项目的组织实施要以重点企业为主导。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加强我省装备制造业产品技术标准的制定工作,推广采用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等标准化管理,帮助企业建立并完善计量检测体系,推行科学的质量管理方法。科技、质监、工商和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积极促进装备制造业名牌产品、专利技术的创造工作,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11.加大对装备制造业企业的科技投入。企业研究开发支出的费用,按实际发生额计入成本,年增幅在10%以上的,可再按实际发生额的50%抵扣应税所得额。技术开发费应单独设帐,专项管理。省经贸委、省计委现有技术创新和成果产业化资金应重点支持装备制造业的发展,重大工业性试验项目应主要在装备制造业中选择。省科技厅要在科技三项费用的使用、技术攻关、科技立项等方面加大对装备制造业的扶持力度。省直各有关部门要积极争取国家对口部门对我省装备制造业的支持。
六、合理规划装备制造业的产业和区域布局
12.合理规划产业布局,建立区域产业协作体系。珠江三角洲要进一步推动劳动密集型产业和一般加工工业向周边地区和山区转移,为资金技术密集型的装备制造业腾出发展空间,并发挥技术、管理和资金优势,辐射带动东西两翼和山区。其他地区可根据自身条件,发展特色装备产品和零配件生产。进一步提高装备制造业的产业集中度,通过地区间的优势互补和经济联合,建立全省区域带动、辐射和支撑的装备制造业布局,形成专业化分工基础上的产业协作体系。
13.加快建设装备制造业重点发展地区。广州、深圳和佛山要立足现有基础,搞好存量调整,优化增量结构,形成各具特色、具有整体优势的装备制造业重点发展地区。要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装备制造业,发展高技术含量的装备制造业拳头产品,做大做强一批重点企业,带动相关产业发展。结合中心城市建设和企业易地改造,建设装备制造业园区,以土地置换收益加大对装备制造业的投入,以工业园区的优惠政策和良好配套服务优化装备制造业发展环境。广州市要把振兴装备制造业与南沙工业区等工业园区的建设结合起来,提高重大装备和成套设备的生产能力;深圳市要依靠电子信息产业和港口优势,着力发展高新技术装备产品;佛山市要重点发展国内领先的特色门类产品。
14.积极开展装备制造业的国内合作。发挥我省市场化程度高,装备制造业配套和集成能力强的优势,调整省际区域装备制造业产业的竞争与合作关系,通过公开招标或经济技术联合等形式,建立与国内其他装备制造业基地和企业的合作,控制发展其他地区具有优势的基础加工环节和基础部件生产,将力量主要集中于技术开发、品牌经营、精加工和组装调试、售后服务等环节。
七、加强装备制造业人才队伍建设
15.加快培养装备制造业发展所需人才。省教育、劳动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要根据我省加快装备制造业发展的需求,制定人才专项培养规划。高等学校要根据规划和市场需求,调整专业设置,开设相关专业课程,建立多层次的装备制造业研发设计和管理人才培养体系,保证相关专业合理的招生规模和生源素质。依托高级技工学校,实施高技能人才培养工程,加快培养装备制造业适用的高级技术工人。各级政府要加大对培养高级技术工人的资金投入,鼓励企业、中介机构、有关院校和其他社会力量联合办学,开展定向和岗位培训及适用技术培训,使企业工人从单一技能型向技能和智能混合型转变,培养一大批现代制造业的软件 "蓝领“、数控和程控设备操作工、精密仪器操作工、设备维修工等高级技工人才。建立健全技能人才等级考核制度。
16.充分发挥现有人才的作用,多种形式引进装备制造业急需的人才与智力。鼓励企业建立和完善人才培养与激励机制,挖掘现有人才的潜力。实施优惠政策,引进装备制造业急需的各种人才。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设立博士后流动站,在国内外装备制造业发达或人才密集的地区设立研发机构,探索引进人才和智力的新途径。参照我省引进高级技术和管理人才的优惠政策,研究制定我省引进装备制造业急需的高级技术工人的政策措施。
八、加强对装备制造业的政策扶持
17.充分利用现有财税优惠政策扶持装备制造业发展。装备制造业享受扶持支柱产业发展的各种优惠政策。装备制造业的重点产品、重点企业、重点项目,以及围绕装备制造业建设进行的产业转移,均可享受《广东省工业产业结构调整实施方案》(粤府办[2001]74号)中的相关扶持政策。切实落实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财税字[1999]290号)采用国产设备抵免税的优惠政策。装备制造业产品中的软件部分可享受《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国发[2000]18号)中的相关优惠政策。省重点扶持的20家装备制造业企业享受省技术创新优势企业待遇。
18.加大省财政对装备制造业的扶持。从2003年起连续5年,每年由省财政新增拨款2亿元,使省财政预算企业挖潜改造资金从2亿元增加到4亿元。企业挖潜改造资金应统筹安排,重点用于装备制造业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项目的贷款贴息与补助。扶持资金的使用要突出重点、集中运用,主要支持省重点扶持的20家大型装备制造业企业迅速发展。具体使用方案由省经贸委会同省财政厅研究制定。
19.支持装备制造业企业积极参与国家和省的重点工程项目投标。把重大工程项目的业主负责制与政府审核协调结合起来,规范招投标行为,加强对设备采购的引导和监督,支持我省装备制造业发展。对地铁工程等设定了设备采购国产化比率要求的特定领域,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政府投资项目和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都要按照“同等优先”的原则,扩大国产装备的使用。
20.给予用地政策支持。装备制造业发展规划要与城市规划相衔接,对重大装备项目实行预留用地政策。省重点装备制造业项目应缴纳的土地出让金以及城市、村镇基础设施配套费等税费,按规定的最低标准征收,省重点装备制造业项目由省计委和省经贸委确定。国有装备制造业企业易地改造应上缴地方的土地收益,全部返还给政府授权的投资主体,用于装备制造业发展;符合有关政策规定,原工业用地转为新增经营性房地产项目用地的,应按有关规定以土地公开招标、拍卖或挂牌交易等方式供地,并优先安排供地计划。
九、加强对装备制造业发展的领导
21.加强领导,真抓实干。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充分认识加快我省装备制造业发展的重大战略意义,把发展装备制造业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解决装备制造业发展中出现的问题。省直各有关部门要抓好本意见的贯彻落实,各级经贸部门要承担起具体的协调与管理工作,形成工作合力。积极推动装备制造业行业协会建设,提高行业的自主管理与协调能力。加强与金融部门的协调与沟通,增强对装备制造业发展的金融支持。
22.加紧制定和组织实施装备制造业发展规划。按照抓住重点、放开一般的原则,加强政府对装备制造业发展的引导。省工业主管部门要制定我省装备制造业发展规划,发布装备制造业产品目录,引导投资方向。广州、深圳、佛山等市和其他有条件发展装备制造业的地方,要根据本意见和省的规划要求,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装备制造业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确定发展重点,采取切实措施加快装备制造业的发展。
2003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