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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公告2003年第58号

发文单位:商务部

文  号:商务部公告[2003]年第58号

发布日期:2003-11-4

执行日期:2003-11-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和《出口商品配额招标办法》的有关规定,商务部决定,2004年将对部分工业品出口配额商品实行出口配额招标或配额有偿使用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04年工业品出口配额招标商品

  2004年实行出口配额招标的工业品是:氟石、滑石、碳化硅、轻重烧镁。

  二、2004年工业品出口配额有偿使用商品

  2004年实行出口配额有偿使用的工业品是:矾土、人造刚玉、甘草及其制品。

  有关商品出口配额招标时间和具体实施办法将由出口商品配额招标委员会另行公布。

  商务部
二00三年十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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