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中纪委驻部纪检组转发中纪委、 监察部、 国资委
发布日期:2003-10-30
执行日期:2003-10-30
部直属各有关单位:
现将中纪委办公厅、监察部办公厅、国资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强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纪办发[2003]1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请各有关单位加强对所属国有企业的领导和管理,要求各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认真贯彻落实“五项要求”,结合《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不断加强教育,健全有关制度;要落实检查考核和监督,通过规范企业领导人员行为,促进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的不断深入,为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提供有力的政治保证。
中纪委驻水利部纪检组
二00三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