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民政部
文 号:民发[1979]36号
发布日期:1979-9-1
执行日期:1979-10-11
生效日期:2000-11-10
各省、市、自治区民政局:
经国务院批准,恢复结(离)婚证收费的规定,现作如下通知:
一、自一九七九年九月一日起,每张结(离)婚证可根据各地印制、工本情况,收费二角至四角。
二、仍由各省、市、自治区民政局统一印制结婚证,但要选用较好的纸张,设计印制要精致、美观、大方,为群众所喜爱。结婚证的大小一般可按新闻纸的三十二开。
发文单位:民政部
文 号:民发[1979]36号
发布日期:1979-9-1
执行日期:1979-10-11
生效日期:2000-11-10
各省、市、自治区民政局:
经国务院批准,恢复结(离)婚证收费的规定,现作如下通知:
一、自一九七九年九月一日起,每张结(离)婚证可根据各地印制、工本情况,收费二角至四角。
二、仍由各省、市、自治区民政局统一印制结婚证,但要选用较好的纸张,设计印制要精致、美观、大方,为群众所喜爱。结婚证的大小一般可按新闻纸的三十二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