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中国证监会
文 号:证监期货字[2001]32号
发布日期:2001-12-19
执行日期:2001-12-19
生效日期:1900-1-1
上海证券监管办公室,大连、郑州证券监管特派员办事处
你们关于经易期货经纪有限公司上海营业部等12家营业部设立的初审意见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期货经纪公司管理办法》、《关于期货经纪公司营业部审批工作的通知》(证监期货字〔1999〕20号)、《关于印发〈设立期货经纪公司及其营业部报批程序〉的通知》(证监期货字〔2000〕15号),经审核,同意对下列期货经纪公司营业部颁发《营业部经营许可证》:
经易期货经纪有限公司上海营业部
浙江新华期货经纪有限公司上海营业部
建证期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营业部
新天期货经纪有限公司上海营业部
中钢期货经纪有限公司上海营业部
山东三隆期货经纪有限公司上海营业部
陕西五矿期货经纪有限公司上海营业部
上海金源期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大连营业部
海南中亚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大连营业部
上海南都期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大连营业部
山东三隆期货经纪有限公司郑州营业部
上海中粮贸期货经纪有限公司郑州营业部
《营业部经营许可证》由营业部所在地证监会派出机构到我会统一领取并下发各营业部。请你们通知各营业部在领取许可证后按照《期货经纪公司管理办法》的要求办理工商登记及其它有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