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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烟花鞭炮生产企业停产转产的紧急通知

发文单位: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  号:九府办字[2002]4号

发布日期:2002-1-10

执行日期:2002-1-10

生效日期:1900-1-1

武宁、德安、都昌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最近万载县烟花鞭炮生产企业发生严重爆炸事故,造成多人伤亡。为了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省委、省政府的决定,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我市所有烟花鞭炮生产企业在2002年底前一律退出烟花鞭炮生产行业,全部转产。

  二、在市党代会、江西省人大政协会议、全国人大政协会议和春节期间烟花鞭炮生产企业一律停止生产,具体停产时间为2002年元月10日至3月30日。

  三、乡镇企业局协同公安、工商等有关部门监督烟花鞭炮生产企业的停产、转产事宜,并由市乡镇企业局同武宁、德安、都昌县政府、上述三县乡镇企业局同烟花鞭炮生产企业所在乡镇政府分别签定停产转产协议。

  四、各有关县要把烟花鞭炮生产企业转产停产提到讲政治、保稳定的高度来认识,坚决贯彻执行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定,采取果断措施,做好耐心细致工作,确保烟花鞭炮生产企业如期停产,实现年内全部转产。

  二OO二年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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