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大冶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02-3-11
执行日期:2002-3-11
生效日期:1900-1-1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副局级以上行政事业单位,各有关企业单位:为了优化投资环境,保护外来投资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市开放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市人民政府决定对“华兴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大冶分公司”等15家重点外来投资企业实行“三制”挂牌保护,即隔离保护制、规费代交制、准入审批制。具体保护措施按《大冶市政府关于对部分重点外来投资企业实行“三制”挂牌保护的通知》(冶政发[2001]30号)文件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