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北京市计委
发布日期:2001-8-14
执行日期:2001-8-14
生效日期:1900-1-1
各区县计委、地方税务分局、市软件产业促进中心、市软件行业协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颁布的《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国发[2000]18号),鼓励并推动骨干软件企业及重点软件企业加快发展,国家计委、信息产业部、外经贸部、税务总局联合制定了《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计高技[2001]1351号),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二OO一年八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