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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变更登记的通知

发文单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文  号:工商企字[2001]第264号

发布日期:2001-9-14

执行日期:2001-9-14

生效日期:1900-1-1

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01〕深中法执字第21-699-9号),要求将你公司股东青海振海国际经济技术实业公司、西安制药厂、长岭机器厂所持全部股份过户给深圳发展银行。请接到本通知后30日内,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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