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文 号:保监公告第21号
发布日期:2000-9-18
执行日期:2000-9-18
根据《保险公估人管理规定(试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定于2000年12月23日举行第一次保险公估人资格考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00年10月16日至2000年11月6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00至5:00到考点报名。通过邮寄报名者在11月1日之前将报名材料寄给考点(以邮戳为准)。
二、报名条件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一)具有经济、金融、理工等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从事相关专业工作5年以上(含5年);
(二)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曾受刑事处罚者不得参加保险公估人资格考试。
报名者须向考点提供身份证或护照的复印件、学历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本人申明属实并亲笔签名的工作简历以及2张1寸免冠照片。
三、考试科目
保险公估人资格考试共设两科:“理论与实务”和“保险公估实务(包括相关法律和保险公估案例分析)”。考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一科或两科进行考试。两科考试合格者可取得保险公估人资格证书。单科考试合格,成绩两年内有效。
四、考试范围
理论与实务:(略)
相关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保险公估人管理规定(试行)》、《英国1906年海上保险法》。
公估案例分析:船舶保险、货物运输保险、财产保险、机动车辆保险、责任保险、工程保险、机器损坏保险、利润损失保险、飞机保险。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已将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参考资料编辑成《保险理论与实务》和《保险公估相关法规与条款汇编》,供考生参考。需要的考生请直接与考点联系。
五、考试时间
两科考试分别于2000年12月23日上午8:30和当日下午2:00举行。
六、报名和考试地点
第一次保险公估人资格考试共设七个报名和考试地点。
第一次保险公估人资格考试
指定考点联系人及通讯地址
考点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地址 | 邮政编码 |
中央财经大学保险系 | 黄燕双 楼小英 | (010)62288627 (010)62288628 |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 路39号 | 100081 |
西安交通大学财经校区 经济金融学院金融系 | 张怀连 刘建军 | (029)5261840 (029)5222197 | 陕西省西安市南郊纬 二街 | 710061 |
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学院 | 黄丽琪 陈茜 | (021)65111000-2321 (021)65103925 | 上海市国定路777号 | 200433 |
武汉大学保险系 | 李琼 颜毓娟 | (027)87682134 |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 珞珈山 | 430072 |
西南财经大学保险学院 | 戴连碧 周敏 | (028)7352302 (028)7352292 | 四川省成都市光华村 | 610074 |
广州金融高等专科学校 | 刘连生 胡瑾 曾晓佳 | (020)87030310 (020)87033145-3026 (020)87033145-3021 | 广东省广州市沙河龙 眼洞 | 510521 |
东北财经大学金融系 | 葛清俊 于敏 | (0411)4710431 (0411)4675374 | 辽宁大连沙河口区尖 辽宁大连沙河口区尖 | 116025 |
关于报名、购书和考试等具体事宜请直接与上述考点联系,以上信息在9月28日后,可拨打热线电话16897133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