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法规

中国证监会信息中心关于上报证券公司2000年度网上委托情况的通知

发文单位:中国证监会信息中心

发布日期:2000-12-26

执行日期:2000-12-26

司总部:

  根据证监会今年4月发布的“关于发布《网上证券委托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的要求,证券公司申请开展网上委托业务获得正式核准之前,公司试验性开展网上委托业务的,应将公司的有关情况上报证监会。

  为了进一步了解行业内各机构开展网上委托业务的现状,现请各证券公司按照附件《统计表》中列出的四个方面的要求进行如实填报,其中包括网上委托的开户数、交易量、网站情况及与银行的相关业务情况等,各报表中要求填报的数据以12月29日交易结束后的数据为准。

  各证券公司应于2001年1月5日前完成“2000年度的统计表”的填报工作,并以电子邮件方式上报;其他纸面材料应于1月12日前邮寄或派人送达证监会信息中心(详见附件填报说明)。

  从2001年开始,公司将以报表形式每月将网上委托有关数据上报证监会信息中心,以便进行日常统计。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通知全文及统计表模板下载地址:www.csrc.gov.cn

  报表上报的邮件地址为:csrcweb publicf.bta.net.cn

  (同时抄送:zhd35 bcnc.com.cn)

  证监会信息中心联系人:周惠东(010)88061297

  初壮(010)88061326

其他相关法规更多 >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