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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保监局关于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申报保险兼业代理人资格的批复

发文单位: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保监局

发布日期:2006-5-23

执行日期:2006-5-23

生效日期:1900-1-1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报保险兼业代理人资格的请示》(津太保产[2006]12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核准天津汽车工业华北销售有限公司、天津海天创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天津玉华达工贸有限公司、天津市三杨乐汽车修理厂的保险兼业代理人资格,代理险种均为财产损失保险、短期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责任保险。

  二、请持此批文来我局领取《保险兼业代理许可证》。

  二○○六年五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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