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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关于确定国有股配售股权登记日后首个交易日开盘参考价的通知

发文单位:证监会

文  号:证监市场字[1999]42号

发布日期:1999-12-17

执行日期:1999-12-17

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

  为了做好中国嘉陵、黔轮胎国有股配售的试点工作,现就配售后首个交易日开盘参考价的问题通知如下:

  国有股配售股权登记日后首个交易日开盘参考价以如下公式计算:(前收盘价×流通股+配售股数×配售价)/(流通股+配售股数),交易当日仍设涨跌停板。

  以上内容由你们予以公布。该配售后首个交易日开盘参考价计算公式仅限于中国嘉陵、黔轮胎的国有股试点,请你们注意收集各方意见和反映,以便总结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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