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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保监局关于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筹建沈阳中心支公司的批复

发文单位: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保监局

文  号:辽保监产[2006]47号

发布日期:2006-5-24

执行日期:2006-5-24

生效日期:1900-1-1

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设立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沈阳中心支公司的请示》(安邦辽发[2006]4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批准你分公司筹建沈阳中心支公司。

  二、该中心支公司筹建期最长为6个月,筹建期间不得开展保险业务。

  三、筹建工作完成后,你分公司须向我局提交该中心支公司的开业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开业。

  此复

  二OO六年五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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