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保监局
文 号:辽保监产[2006]47号
发布日期:2006-5-24
执行日期:2006-5-24
生效日期:1900-1-1
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设立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沈阳中心支公司的请示》(安邦辽发[2006]4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批准你分公司筹建沈阳中心支公司。
二、该中心支公司筹建期最长为6个月,筹建期间不得开展保险业务。
三、筹建工作完成后,你分公司须向我局提交该中心支公司的开业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开业。
此复
二OO六年五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