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中国保监会湖北省保监局
文 号:鄂保监产险〔2006〕61号
发布日期:2006-5-30
执行日期:2006-5-30
生效日期:1900-1-1
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筹建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武昌、汉阳中心支公司的请示》(永鄂字(2006)15号)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分公司筹建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昌中心支公司、汉阳中心支公司,筹建期最长为6个月,筹建期间不得从事任何保险业务经营活动。
二、筹建就绪,须向湖北保监局提出开业申请,经审核批准,方可开业。
三、筹建期满未提出开业申请者,如无正当理由,视为放弃筹建。
二○○六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