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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保监局关于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港市覃塘等三家营销服务部设立的批复

发文单位: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保监局

文  号:桂保监复〔2006〕132号

发布日期:2006-5-30

执行日期:2006-5-30

生效日期:1900-1-1

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申请设立覃塘等3家营销服务部的请示》(安邦桂发(2006)72号)及申报材料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批准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贵港市覃塘、平南县大安、平南县思旺营销服务部设立。

  二、核准下列营销服务部地址:

  (一)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贵港市覃塘营销服务部的地址:广西贵港市覃塘镇石叠垌开发小区B19号;

  (二)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平南县大安营销服务部的地址:广西平南县大安镇红泥塘区永发路;

  (三)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平南县思旺营销服务部的地址:广西平南县思旺镇南街。

  三、核准下列营销服务部主要负责人:

  (一)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贵港市覃塘营销服务部主要负责人:汤智威;

  (二)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平南县大安营销服务部主要负责人:卢家奉;

  (三)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平南县思旺营销服务部主要负责人:莫永勇

  四、以下营销服务部的营业范围如下:

  (一)对营销员开展培训及日常管理;

  (二)收取营销员代收的保险费、投保单等单证;

  (三)分发保险公司签发的保险单、保险收据等相关单证;

  (四)接受客户的咨询和投诉;

  (五)经公司核保,营销服务部可以打印保单;

  (六)经公司授权,营销服务部可以从事企财险、机动车险、货运险、家财险、信用和责任险、意外险、健康险等险种的查勘理赔。

  你公司须持本批复到广西保监局领取《保险营销服务许可证》,并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手续,领取营业执照后,上述营销服务部方可从事保险服务业务。

  二OO六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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