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江苏省统计局
发布日期:2006-3-21
执行日期:2006-3-21
生效日期:1900-1-1
根据《江苏省统计局关于200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统计公报》,2005年度江苏省相关赔偿费用标准所依据的统计数据如下:
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12319元
2、城镇居民生活消费支出 8622元
3、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5276元
4、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 3567元
5、职工年平均工资 20957元
二○○六年三月二十一日
附:2005年度江苏省分细行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