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法规

关于批准大和证券SB资本市场公司北京代表处更换首席代表的函

发文单位:证监会

文  号:证监函[1999]50号

发布日期:1999-4-11

执行日期:1999-4-11

生效日期:1900-1-1

大和证券SB资本市场公司:

  你公司总经理岛津正树先生1999年3月17日致我会的函收悉。

  兹批准盐岛正先生接替德地立人先生担任你公司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

  顺致良好祝愿。

其他相关法规更多 >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