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国家经贸委办公厅
文 号:国经贸技[1997]241号
发布日期:1997-4-25
执行日期:1997-4-25
有关城市经贸委:
按照国家经贸委《关于推选首批技术创新试点城市和企业的通知》(国经贸技〔1996〕648号)和《关于做好技术创新试点工作的通知》(国经贸技〔1997〕83号)的要求,经研究,确定青岛市、合肥市、柳州市3个城市为第一批全国技术创新试点城市。
发文单位:国家经贸委办公厅
文 号:国经贸技[1997]241号
发布日期:1997-4-25
执行日期:1997-4-25
有关城市经贸委:
按照国家经贸委《关于推选首批技术创新试点城市和企业的通知》(国经贸技〔1996〕648号)和《关于做好技术创新试点工作的通知》(国经贸技〔1997〕83号)的要求,经研究,确定青岛市、合肥市、柳州市3个城市为第一批全国技术创新试点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