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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定期报送证券市场有关数据的通知

发文单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文  号:证监交字[1997]6号

发布日期:1997-4-24

执行日期:1997-4-24

生效日期:1900-1-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证管办(证监会):

  为了解证券市场情况,加强对市场的监管,请你们从1997年6月开始,在每月7日以前向我会报送本地区上月有关数据,具体内容如下:

  一、证券营业部的数量。

  二、有关资金帐户的数据:

  1.投资者开设的资金帐户总数;

  2.开设资金帐户的投资者结构:按个人、法人(不包括证券经营机构)和证券经营机构分类;

  3.各类投资者的月末资金余额。

  三、有关客户保证金的数据:

  1.客户保证金月末余额总量;

  2.客户保证金的累计存入、取出额(分别统计);

  3.客户保证金中个人与机构的比例。

  四、有关证券交易金额的数据:

  1.累计买入、卖出证券额(分别统计);

  2.累计认购新股的金额(如有新股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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