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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保监局寿险处关于批准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设立高城等营销服务部的批复

发文单位:江西省保险监督管理局寿险处

文  号:赣保监寿险[2006]60号

发布日期:2006-5-31

执行日期:2006-5-31

生效日期:1900-1-1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报设立高城等营销服务部的请示》(国寿人险赣发(2006)16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高城等八家营销服务部设立,详见附表。

  二、请上述机构持我局核发的《保险营销服务许可证》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工商注册手续,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保险服务业务。

  此复。

  附件: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营销服务部机构设立一览表

  二○○六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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