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法规

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关于做好医疗保险信息系统网络铺设工作的通知

发文单位: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

文  号:京医保发(2008)33号

发布日期:2008-4-16

执行日期:2008-4-16

生效日期:1900-1-1

各有关定点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推进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建设,保证医疗保险费用信息及时传输,定于年底前对尚未铺设信息网络的定点医疗机构实行医疗保险网络联通。为顺利完成此项工作,请定点医疗机构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定点医疗机构要重视此项工作,由院领导统一协调,并指定专人负责协助实施人员进行线路施工及网络测试,确保医疗保险网络按时接入。

  二、本次网络建设将为定点医疗机构铺设一条专用电话线路,定点医疗机构应保证有可靠的供电系统(必须有接地电源),具备二十四小时开机条件。ADSL设备(调制解调器)和医疗保险网络设备(路由器)必须安装在距离医疗保险代理服务器2米范围内,有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应配备机柜。

  三、为保证施工人员与定点医疗机构及时联系,请在接到通知后两个工作日内填写《定点医疗机构信息采集表》(见附件),并将其传真到63019512或拨打96102或82020260告知。如要迁址,请务必备注新地址的有关信息。

  本次医疗保险网络联通由首都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首信公司)总负责,并责成网通公司负责线路接入。在网通公司铺设电话线路之前,实施人员会提前和定点医疗机构指定人联系,到达现场后将出示本通知复印件。施工过程中如有问题,请拨打首信公司负责人电话:

  朗建军 88511155-5917 田旭皓 88511155-7579

  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
  二〇〇八年四月十六日

附件        
   定点医疗机构信息采集表    
        
所属区县  医院代码  医院名称  
邮编  地址      
本次网络改造接口人信息 
接口人姓名  固定电话  传真  手机  
其它联系人信息 
短信接收手机号1  短信接收手机号2  医保办公室电话  医保办公室传真号码  
医保主任姓名  医保主任手机  医保办公室职员姓名    
医保系统维护专员1姓名  维护专员1手机  医保系统维护专员2姓名  维护专员2手机  
计算机主任姓名  计算机主任手机  医保电子邮箱  
        
        
填写注意事项:        
 1.此表信息将作为首信公司与定点医疗机构日常联系用,请用正楷字体工整填写。   
 2.阴影部分的信息必须填写。      
 3.短信接收手机号:此手机号将接收首信公司发送的关于医疗保险软件服务的短信通知。   
 4.此表中的信息如有变更,请及时与首信公司联系,联系电话为96102。    
其他相关法规更多 >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