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文 号:质检特函[2007]46号
发布日期:2007-10-10
执行日期:2007-10-10
生效日期:1900-1-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有关检验检测机构:
为深入贯彻《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管理规定》和《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管理与监督规则》,根据2007年工作安排,我局定于10月对部分持证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进行年度监督检查。本次检查由我局组织,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负责具体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督检查内容
抽查部分特种设备综合检验机构的检验报告和现场监督检查部分国家重点工程中特种设备的无损检测工作质量。
二、检查安排
我局已确定拟抽取检验报告的综合检验机构名单(见附件),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将派人到相关检验检测机构随机抽取检验报告,并进行集中考评。无损检测现场工作质量监督检查的具体时间和内容,我局将另行通知有关单位。请相关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及单位协助、配合。
三、检查人员及费用
我局将抽调有关省、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以及相关检验检测机构的专家具体实施监督检查工作。专家的工作费用由总局承担。
四、各省级局监督检查要求
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按照《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管理规定》的要求,开展2007年度本地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检查工作,于2007年11月底前将监督检查情况汇总报我局。
附件:被检查的特种设备综合检验机构名单
二○○七年十月十日
附件:
被检查的特种设备综合检验机构名单
序号 | 省份 | 机构名称 |
1 | 北京市 | 北京市宣武区特种设备检测所 |
2 | 天津市 | 天津石化压力容器检验研究中心 |
3 | 辽宁省 | 抚顺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 |
4 | 吉林省 | 吉林市吉化金祥压力容器检测有限公司 |
5 | 黑龙江 | 黑龙江省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检验中心 |
6 | 黑龙江 | 哈尔滨铁路局特种设备检验研究所 |
7 | 上海市 | 上海市金山区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 |
8 | 江苏省 | 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镇江分院 |
9 | 浙江省 | 嘉兴市特种设备检测院 |
10 | 安徽省 | 安徽省特种设备检测院 |
11 | 山东省 | 东营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所 |
12 | 山东省 | 胜利油田特种设备检验所 |
13 | 广东 | 广州市特种承压设备检测研究院 |
14 | 广东 | 广东电研锅炉压力容器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
15 | 四川 | 川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压力容器检验站 |
| 16 | 四川 | 四川科特石油工业井控质量安全监督测评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