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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计局上海调查总队、上海市统计局关于开展进城农民工在上海郊区就业与生活现状调查的通知

发文单位:国家统计局上海调查总队 上海市统计局

发布日期:2006-6-30

执行日期:2006-6-30

生效日期:1900-1-1

各有关区(县)统计局、农调队:

  根据国家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做好上半年农村经济形势分析调研工作的通知》(国统办字[2006]47号)要求,决定近期在部分区(县)开展进城农民工在上海郊区就业与生活现状调查。

  请有关区(县)统计局、农调队按照《进城农民工在上海郊区就业与生活现状调查》(见附件)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本次调查由国家统计局上海调查总队农业调查处负责组织实施。

  国家统计局上海调查总队、上海市统计局
二○○六年六月三十日

  附件:

进城农民工在上海郊区就业与生活现状调查方案

  一、调查目的和内容

  通过对进城农民工在上海郊区就业与生活现状调查,了解国务院关于农民工问题相关政策在农民工中的知晓情况,以及本市郊区贯彻落实国务院政策的各项措施实施成效情况。

  二、调查范围、对象

  选择来沪务工农民相对集中的闵行区、松江区、青浦区、奉贤区、嘉定区开展调查。

  三、调查方式

  采取调查员直接与农民工访谈的调查方式,或开座谈会的调查形式。

  四、调查样本数量

  调查总量为250个,在闵行区、松江区、青浦区、奉贤区、嘉定区五个区中开展,每个区完成50份调查问卷。各有关区选择5个镇、每个镇完成10份调查问卷。

  五、组织实施

  本次调查由国家统计局上海调查总队农业调查处负责组织实施,并负责对有关区调查人员培训。各区负责选择调查点,以及完成调查问卷填报、数据录入和审核工作。

  六、工作进度安排

  (一)6月22日前,国家统计局上海调查总队农业调查处完成有关区调查人员业务培训。

  (二)6月26日前,农业调查处负责下发调查数据录入程序。

  (三)7月12日前,有关区完成现场调查,数据录入及审核。

  (四)7月12日,各区上报调查资料。

  附件: 2、进城农民工在上海郊区就业与生活现状调查问卷(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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