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忻州市人民政府
文 号:忻政发[2006]71号
发布日期:2006-6-29
执行日期:2006-6-29
生效日期:1900-1-1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为了扎实有效地开展好“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强化抓落实、促安全活动主题,杜绝重特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努力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市政府制定了《百日安全生产活动评比验收考核奖惩实施细则》,现予印发,请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实施细则,一并贯彻执行。
二OO六年六月二十九日
百日安全生产活动评比验收考核奖惩实施细则
为了扎实有效地开展好“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强化抓落实、促安全活动主题,杜绝重特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努力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根据市政府《忻州市“百日安全生产”活动方案》文件通知精神,结合年度考核办法,制定《活动》评比验收考核奖惩实施细则。
一、《活动》考核的总体目标
1、杜绝以煤矿为重点的各类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一般安全生产伤亡事故同比有所下降;全面完成今年安全生产控制指标。
2、去年以来省市政府出台的一系列安全生产政策、法规、措施得到落实。
3、进一步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安全监管力度,全面提高安全工作质量和水平。
二、《活动》考核的主要内容
1、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学习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切实把《活动》摆到重要工作日程,做到有机构、有方案、有措施、有落实,认真组织好“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力戒走过场,务求取得实效。
2、各级、各部门、各企业都要围绕既定的目标任务,突出活动主题,着力开展群众性安全教育活动。在广大从业人员中广泛开展“八个一”活动,(即读一本安全生产知识的书籍、提一条安全生产建议、查一起事故隐患或违章行为、写一条安全生产警示语、看一场安全生产警示片、接受一次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忆一次事故教训、当一天安全检查员),增强职工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素质,推进安全生产工作的全民化和社会化,并按照规定完成培训计划,做到全员持证上岗。
3、各级、各部门、各企业都要把抓落实贯穿于整个《活动》的各个环节,实行一把手责任制,把安全生产纳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建立健全各级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体系,逐级抓好落实。要针对集中整治、“双越双超”自身安全安全生产工作的薄弱环节,特别是对去年以来省、市、县督查组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进行一次全面的梳理,集中人力和财力,采取果断措施,明确责任到人,进行认真整改。对长期得不到整改,又没有监控措施的重大隐患,要下大决心予以停产停业,直至取缔关闭。彻底解决执法过程中严不起来,落实不下去的老大难问题。
4、各级领导要切实转变作风,率先垂范,坚持“五长”下井下矿制度,主动深入重点企业、重点部门检查、调研、指导企业的各项安全工作,查隐患,堵漏洞,帮助企业现场解决安全生产领域的实际问题,努力促进全市安全状况的稳定好转。
5、要认真做好百日安全生产活动中各阶段的上报工作。
三、《活动》考核的奖惩
全市“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工作结束后,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将组织考核组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直有关单位完成任务情况进行考核。考核采用百分制进行。对考核得分前三名的县(市、区)政府(其中重点产煤县和重点非煤县2个,其它 1个)评为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先进县;对在百日安全生产活动中搞得好的企业和单位、个人由县(市、区)政府和市直有关单位推荐,市安委办审核,共表彰30个先进单位、50名先进个人。
对“百日安全生产”活动期间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 实行“一票否决”,除全市通报批评外还要给予县市政府和主要领导一定的经济处罚,并对有关责任人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行政责任,决不姑息迁就,对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