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儋州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关于补发原拖欠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发文单位:儋州市社会保险事业局

文  号:儋社保﹝2006﹞22号

发布日期:2006-12-11

执行日期:2006-12-11

生效日期:1900-1-1

各有关单位及退休人员: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原拖欠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问题。今年来积极筹措资金,决定补发在贯彻琼人劳﹝1995﹞213号文中不足额兑现的非公务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52元/月),人均624元。补发的时间段为1998年1-12月,享受范围为1998年11月31日前批准退休的非公务员退休人员。补发的基本养老金已于2006年12月11日拨出,请大家查收。

  二00六年十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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